导读:足球比赛中,越位时主裁判的手势应该是单臂向上示意有人越位;边裁应该举旗示意有人越位。 越位(Offside)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运动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越位是指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
足球比赛中,越位时主裁判的手势应该是单臂向上示意有人越位;边裁应该举旗示意有人越位。
越位(Offside)是始创于1874年的足球运动规则。它对进攻方向前传球时接球运动员允许站到的位置作出严格限制。
越位是指在进攻方传球球员起脚的瞬间,接球球员比倒数第二名防守球员距离球门更近,同时比球距离球门更近,并试图借此位置进球或干扰比赛,就会被判罚越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并不算传球
足球裁判规则及手势:
1、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抢截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三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裁判手势: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2、间接任意球:
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裁判手势: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3、球门球:当球的整体不论从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攻方队员,且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判为球门球。
裁判手势: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4、角球:当球的整体不论在地面或空中越过球门线,而最后触球者为守方队员,且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判为角球。
裁判手势: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5、罚球点球,当比赛进行中,一个队在本方罚球区内由于违反了可判为直接任意球的十种犯规之一而被判罚的任意球,应执行罚球点球。
裁判手势: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6、有利示意继续比赛,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7、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分别出示红牌Redcard、黄牌 Yellowcard。
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裁判手势: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保持1~2米的距离,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开球:站在中圈外,两脚横跨中线,手平指向进攻方向,吹长哨;
轻微犯规、违例:短哨,手上举,表示间接任意球;
较严重犯规:短哨,声音略高,跑向犯规地点,手指向进攻球门,判直接任意球;
严重犯规:短哨,音高。跑向犯规地点,招呼犯规队员到面前,当面出示黄、红牌,出示红牌后手指向中线场外,示意出场;同时做好犯规时间、队员记录。
边线球:根据边裁示意,手平指向进攻方向,一般不鸣哨。
角球:手平指向发球的角球区。
门球:手平指向防守方球门
中场结束:两声短哨,手指向中圈,并示意球员把球交过来;
终场结束:三声,两声短哨,一声长哨,音略高,指向中圈。
进球:一声长哨,高音,手指向中圈,并快步跑向中圈,然后记录进球队员及时间。
裁判跑位:原则上采用斜对角跑位,及在没有边裁的两个区域来回直线跑位。
当主裁要高度集中,既要看球、还要看边裁,要在保证比赛完整性、精彩性、确保球员安全的基础上,要随时判断场上形势,对出现火爆苗头及时杜绝。同时要掌握时间。既要引导比赛更加精彩、公平,真正体现双方水平,更要充分保护双方球员安全。
主裁鸣哨及手势动作
鸣哨 *** :
1比赛开始——长音比较响;
2严重犯规或危险动作——有力洪亮;
3一般犯规——短促响亮;
4进球——长音响亮;
5有争执——短音响亮;
6上下半时结束——先短后长。
裁判员鸣哨后,一般立即做出手势,人们看到手势,便知裁判员对犯规或违例的队员是怎样判罚的。是罚点球、任意球,还是角球或掷界外球等。手势应果断、清楚、明确。对明显的犯规动作或违例动作,队员和观众能清晰分辨时,就不要做模仿动作了,因为这样做只能引起混乱、疑问以及延误比赛。裁判员的手势是指明下一个进程,而不是指当时发生的情况,没有必要向队员或观众解释他的判决。其目的还是避免干扰比赛进行,使比赛能够尽快地进行下去。
主裁手势动作:
1直接任意球——前臂前平举(或侧平举),并指向罚球方向。
2间接任意球(包括越位)——单臂上举伸掌,球踢出并被另一队员踢或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3角球——臂斜下举,指向角球区。
4球门球——臂前平举指向球门区。
5进球——臂前平举指中圈。
6巡边员举旗,裁判员认为不应判罚时,可示意旗放下——单臂斜下举左右摇动。
7队员犯规在考虑对方有利而不判时,可示意队员继续比赛——两臂侧平举向前挥动(不鸣哨)。
8警告队员时——面向队员出示黄牌,然后转向记录台;罚令队员出场时——面向队员出示红牌,然后转向记录台。
9判罚点球——单臂明确地指向罚球点标记,也可以不跑向该处。
10比赛时间终了——单臂上举握拳。
边裁旗示的动作和含义:
1界外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随着侧平举或转体前平举,指出发球方向。
2越位——持旗上举,表示越位,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再将旗指向越位地点:①臂斜上举表示在远端队员越位;②臂前平举表示在中间队员越位;③臂斜下举表示在近端队员越位。
3犯规——持旗上举,左右摇摆,表示队员犯规。如裁判员同意,鸣哨停止比赛后,再将旗指向罚球方向。如果裁判员示意不予判罚,应立即将旗放下。
4球门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然后臂平举指向球门区,表示踢球门球。
5角球——持旗上举,表示球出界,然后指向近端的角球区,表示由攻方踢角球。
6进球——臂平举直接将旗指向中圈,示意球进门。中圈开球。
经国际足联审定的裁判员的统一手势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 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直接任意球
(二)间接任意球 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间接任意球
(三)球门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四)角球 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五)罚球点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明确指向执行罚球点球的罚球点。
(六)示意继续比赛 队员犯规后,裁判员运用有利条款而不判罚时,应给以继续比赛的手势:双臂前举,手臂向前稍作连续挥动
继续比赛
(七)罚令队员出场和进行警告 对队员罚令出场或警告时,分别出示红、黄牌。使用红、黄牌时,应一手持牌直臂上举,面向被处分队员,有短暂时间的停顿,使场内外均能看清是对哪名队员进行处分。
1、单臂侧平举:指示该由何方发直接任意球;掷界外球。
2、单臂上举:判罚越位;示意间接任意球(因为间接任意球不能直接射门得分)
3、单臂指向球门:示意为球门球
4、单臂指向角旗杆:示意为角球
5、双臂扩张前平举:掌握有利
6、单臂侧上举指向第四官员席:替补换人
基本上就这些比较普遍的手势了,其他还有一些是裁判员的小习惯,各有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