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怎么算分

意甲05
天津积分落户怎么算分
导读:天津积分落户的计算如下:1、年龄未满35周岁20分;2、大专毕业,接了本科但是还没毕业,按大专算30分;3、有人资管理师四级证,按中级工计算15分;4、参保4年6个月54分;5、在津南区买了套房40分;6、职业工种不属于紧缺职业没有加分;7

天津积分落户的计算如下:

1、年龄未满35周岁20分;

2、大专毕业,接了本科但是还没毕业,按大专算30分;

3、有人资管理师四级证,按中级工计算15分;

4、参保4年6个月54分;

5、在津南区买了套房40分;

6、职业工种不属于紧缺职业没有加分;

7、落户地津南5分;

8、纳税不到十万,不加分;

9、未婚,不加分;

10、无获奖情况,不加分;

11、工作年限不到6年,不加分;

12、个人信用无不良记录,不扣分。总分164分。

在申请落户其他城市时,户口所在地通常不会直接影响最终的落户。然而,不同城市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因此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成功申请落户。

一般而言,申请落户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不同城市有不同的落户政策和要求,需要了解并满足相关条件。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不同城市的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完成申请程序。

等待审批:户籍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则会批准落户。

至于天津落户积分计算的具体 *** ,需要根据天津市的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计算。不同的积分计算 *** 可能适用于不同的人群和情况,因此需要了解具体的积分计算规则和加分标准。

总的来说,申请落户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

天津办理积分落户可以有异地工资。根据天津市积分落户政策规定,申请人要求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其中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应在天津市累计满1年以上。在天津市以外的地方工作,但是社保和个税是在天津市缴纳的,并且累计满1年及以上,那么可以在天津市办理积分落户。

外地人想在天津落户,一般也就五种方式,最常用的是前三种,主要包括:

1、滨海新区落户新政

2、海河英才计划人才引进;

3、天津积分落户人才引进;

4、直系亲属投靠;

5特殊政策:宝坻、滨海中关村产业园落户。

一、滨海新区落户新政

为什么先说滨海新区落户,核心有两个原因:

一是滨海的落户政策独立操作,已正式发文落地。

二落户滨海的条件放的是宽宽的,毕业生、在校生、打工者、企业职工等全覆盖。既要高端人才、也需要产业人员、服务人员等基层人员。这一次,滨城落户可以说很接地气,且是立体式的,拆掉“门槛”,拥抱更多年轻人。当下,落户政策一放再放,曾经被挡在门外的人,[从被动角色]变成[主动选择]的那方。

从新政来看,滨海新区落户主要涉及六类人群。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

(二)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承诺无异地社保记录);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4、学校在学证明或毕业证;

5、学历认证(涉及毕业生);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办理落户。

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一)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6、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三、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区商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一)申请条件

经区 *** 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滨海新区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

5、直接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商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与区 *** 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框架协议进行审核;

3、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

4、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商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