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基准年红利规则(nba年薪规则)

NBA篮球联赛056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NBA基准年红利规则,以及nba年薪规则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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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的薪金空间怎么算的?

一支球队的薪金空间(cap room,通常在劳资协议中被简称为“空间”)指的是球队和自由球员达成协议的能力。如果球队的薪金高于工资帽,那么,该球队的薪金空间则仅限于其拥有的特例。如果球队的薪金低于工资帽,那么该球队的薪金空间就是工资帽减去所有球员工资再减去保留空间(cap hold)。保留空间指的是为球队预期签下的球员所预留的空间。例如,球队预期会签下尚未签约的首轮新秀,因此会有一部分薪金空间会为这笔签约而保留下来。如果一支球队的总薪金低于工资帽1000万美元,同时其保留空间数额为400万美元,则其薪金空间为600万美元;如果一支球队的总薪金低于工资帽500万美元,同时其保留空间数额为600万美元,则其就不被考虑为薪金低于工资帽的球队,且只能用其拥有的特例来签约球员。

球队薪金

以下项目包含在球队薪金中:

所有激活和非激活球员的薪金,包括有可能的额外奖金。

球队赛季中交易得到球员的整个赛季的薪金。

已付给或者可以付给被裁球员的薪金,减去抵消部分,同时依附于“延续条款(Stretch provision)”。

所有付给已退役球员的薪金。

与争执事项有关的保留空间。

为已经达成但是尚未执行的协议(例如口头协议或是与体检有关的协议)而保留的薪金空间。

为所有还没有宣布放弃的自由球员所预留的空间,数额为上一赛季年薪的百分比。

为受限制自由球员提供的报价合同所保留的空间。

为球队尚未签约的首轮新秀所保留的空间。这个数额会在球队选中球员的那一刻起生效。如果在该赛季开始前,球队和球员达成协议,声明双方不会在赛季中签约后,那么赛季开始后这部分空间保留将会从球队薪金中去除。

如果球队所拥有的球员少于12名(这里“拥有的球员包括”:拥有合同的球员、包含在球队薪金里的自由球员、球队提供了报价合同的球员以及首轮选秀权),那么就会有被称为“名单不完整罚款”的保留空间。对所有符合该条款的球队来说,这部分保留空间的数额和新秀更低薪金的数额相同。

如果球队总薪金处于工资帽之下的话,那么所有特例(特例中包括以下部分:中产条款、双年特例、伤病特例和交易特例)将会以同样的数额成为保留空间。(球队也可以申请放弃这些特例,这样它们将不会被算进球队薪金中)

已完成合同的薪金(例如10天短合同)将会被包括进下一个工资帽年份(每年北京时间7月1日12时起)的球队薪金中。

NBA基准年红利规则(nba年薪规则),第1张

NBA交易规则是什么

从2005-06赛季开始,NBA开始使用新版劳资条款(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这版劳资条款将沿用至2010-11赛季,而NBA有权将其延长至2011-2012赛季。在新版劳资条款当中,关于球员交易有了一些新的规定,以下就是关于球员交易,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

1:工资总额在工资帽(Salary Cap)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本赛季为5770万美元)以下的球队,可以进行任何交易,只要交易之后球队的工资总额不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工资帽的计算,是联盟上赛季篮球事业收入(BRI)的51%,再除以30,也就是上赛季联盟球队的数量。2008-09赛季,联盟的篮球事业收入为3.39亿美元,篮球事业收入在每年6月进行统计。

举例:2008年夏天,洛杉矶快船的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他们仅用一个受保护的2010年第二轮选秀权,就从丹佛掘金换到了马库斯-坎比。当然,由于掘金是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进行交易,而且交易是一对一的,他们从中得到了一个价值100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Trade Exception)。

 2: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进行交易

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绝大部分球队都是这种情况)进行交易,要遵循劳资条款的有关规定,其中一支球队转入的年薪总额,必须小于转出年薪总额的125%+10万美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球队交易出去一位、或几位球员,年薪总额为1000万,那么交易进来的球员年薪总额,不得超过1260万。

3:选秀权和现金

选秀权和现金在交易当中的计算价值为0,只能做为一种补偿手段,并不能用来实现薪金对等原则。

举例:2009年夏天,克利夫兰骑士与菲尼克斯太阳达成交易,骑士送出本-华莱士、萨沙-帕夫洛维奇,以及现金,从太阳得到了沙奎尔-奥尼尔。在这笔交易中,现金并不会起到实现薪金对等原则的作用,这只是太阳没有得到想要的未来选秀权,随后要求骑士提供的变相补偿而已。当然,如果骑士在交易中送给了太阳未来选秀权,那么这个选秀权同样不会在交易中起到实现薪金对等原则的作用。

 4:交易特例

 交易一般是在同一时间完成的,这种转会被称作瞬时交易。但是,球队实际上有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完成交易,这种情况又被称作非瞬时交易。

在一个非瞬时交易中,球队引进的球员年薪不得超过送出的球员年薪+10万美元。按照规定,如果参与交易的一方要送出多位球员,则该交易必须是瞬时交易,而非瞬时交易只能是一对一的交易。当然,有时交易双方会把一笔多人交易,拆分为多笔单人交易,以便从中赚取交易特例。

如果一支球队先用一位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一位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一年内他们又用一个选秀权交换一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从而完成整个交易。那么,总体上讲,他们转入210万美元年薪,转出200万美元年薪,完全符合薪金对等原则,只不过他们并没有一下完成交易,甚至还是和两支不同的球队进行了交易而已。

在这个例子中,当球队用年薪200万美元的球员交换年薪100万美元的球员之后,他们相当于得到了一个价值100万美元的信用点,之后他们又使用这个信用点+选秀权(价值为0),换来了那位年薪110万美元的球员,而这个所谓的信用点就是交易特例。

当交易一方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时,这种交易更容易完成、理解。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球队,可以直接得到一位球员,只要这位球员的加入,不会使他们的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10万美元。这样一来,另外一支参与交易的球队,就会得到一个与那位球员年薪等价的交易特例。

交易特例不能用来签约自由球员,也不能和其他球员打包使用,而是只能再度完成一对一的交易。不过,一个交易特例可以拆分为多个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超过一年自动作废。

举例:2006年夏天,印第安纳步行者与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下的新奥尔良黄蜂进行交易,后者用1998年第二轮总第50位新秀安德鲁-贝蒂的选秀签约权,直接从步行者得到了佩贾-斯托贾科维奇。双方这笔交易符合一对一的原则,而黄蜂的工资总额又在工资帽以下,所以步行者得到了一个750万美元的交易特例(等同于斯托贾科维奇的年薪)。此后,步行者使用这个交易特例,成功地从亚特兰大老鹰换到了艾尔-哈灵顿。

5:阿朗佐-莫宁条款(Alonzo Mourning Rule)

联盟总裁(现为大卫-斯特恩)有权对被交易之后,拒绝为新东家效力的球员进行经济,或者禁赛处罚。

举例:2004年冬天,新泽西篮网与多伦多猛龙达成交易,莫宁被当作交换文斯-卡特的筹码送出。但是,莫宁一心重返迈阿密热火,拒绝前往多伦多进行体检。为此,联盟特意修订了劳资协议。6:加里-佩顿条款(Gary Payton Rule)

被交易的球员,如果被新东家裁退,想要返回老东家,必须等待30天(赛季中),或者20天(休赛期),待期满之后才能重新签约。

举例:2005年初春,波士顿凯尔特人将佩顿、汤姆-古格里奥塔、迈克尔-斯图尔特,以及三个未来首轮选秀权送至老鹰,换回安托万-沃克。此后,佩顿与老鹰协议解除合同,并马上与凯尔特人重新签约。

7:能够被交易球员的资格

 新秀在签约之后,30天内不得被交易,其他自由球员签约之后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这两者取晚者)之前不得被交易。

举例:2008年夏天,休斯顿火箭与萨克拉门托国王达成协议,计划交易罗恩-阿泰斯特。但是,由于新秀东塔-格林刚刚与火箭签约不久,火箭只好等到30天的期限过后,才正式与国王完成交易。

 8:先签后换当筹码

 前面说过了,刚刚签约的自由球员3个月,或者到下一个12月15日之前不得被交易。不过,这里也有例外,联盟允许球队签下本队自由球员,然后马上把他们当作筹码交易出去,而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则不被允许。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篮网与达拉斯小牛达成交易,而小牛为了拿出能够与杰森-基德年薪达成薪金对等的筹码,签下了本队已经进入准退役状态的自由球员基斯-范霍恩,从而完成交易。在被交易到篮网之后,范霍恩没有打过一场比赛,白白领到了一笔价值不菲的薪水。

9:交易否决权

如果一位球员在一支球队连续效力两年,那么他将有权享受早拉里-伯德条款(Early Larry Bird Free-Agent Rights),这一条款可以确保他在不受工资帽限制的情况下,与球队续签大额合同。与此同时,如果这位球员当时持有的合同,是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那么他便拥有交易否决权,未经他的同意,球队无权将他交易。

当然,如果本人同意被交易,那么加盟新东家之后,这名球员将自动失去早拉里-伯德条款的保护,待这份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期满之后,将被看作是普通自由球员。

举例:2007年交易截至日前夕,德文-乔治为了保护自己的早拉里-伯德条款,行使了交易否决权,导致小牛不得不重新组织筹码,与篮网交易基德。

10:BYC

 全称为Base Year Compensation,可直译为基础年补偿条款,是一个用来保护交易公平性的限制条款。按照BYC规定,凡是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在利用拉里-伯德条款,或者早拉里-伯德条款,与本队自由球员续约时,薪金涨幅只要达到20%以上,这位球员就属于BYC。此外,凡是工资总额在工资帽以上的球队,与本队新秀合同到期的球员续约时,薪金涨幅只要达到20%以上,这位球员也会属于BYC。

按照规定,BYC球员在被用来进行交易时,他的价值只能按年薪的一半来计算,此举是为了限制某些球队为了得到某位球员,而随意给本队自由球员开出大额合同,强行达到薪金对等完成交易的做法。

BYC球员在BYC资格生效之后6个月,或者下一个6月30日(两者取晚者)之前有效。

举例:2007年夏天,科比-布莱恩特一度提出转会要求,希望前往芝加哥公牛。当时,科比的年薪为1771万美元,公牛如果愿意交易,就需要拿出1771万美元左右的筹码,而这势必会让公牛的阵容伤筋动骨。但是,当时P.J.-布朗的合同恰好到期,如果没有BYC的限制,公牛完全可以与有权享受拉里-伯德条款的布朗,在不受工资帽限制的情况下签下一纸为期一年,价值1771万美元左右的合同,然后搭上一些选秀权,和洛杉矶湖人交易科比。但是,在BYC的限制下,公牛要想“投机取巧”得到科比,必须至少给布朗开出一份为期一年,价值3542万美元左右的合同,才有可能完成交易。要知道,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再加上随之产生的奢侈税,公牛最终还是无奈地放弃了交易科比的方案。

以上这10条,就是关于交易你必须知道的10件事。现在,也许一些有远见的朋友会问,那么交易截止日过后,联盟还有一些什么规则呢?且听在下一一道来:

交易截止日被定在每个赛季开始之后的第16个星期四,交易截止日过后,联盟将按照各队截止日当天的最新阵容,计算他们本赛季的工资总额,超过奢侈税触发线(本赛季为6992万美元)的球队将被征收奢侈税。奢侈税触发线为篮球事业收入的61%,再除以30。所征收的奢侈税将被均分为30份作为红利,逐一发放给工资总额在奢侈税触发线以下的球队,剩余部分则归联盟所有。

各队在到6月选秀大会前一天之前,不得再度进行交易,但是依然可以选择裁退本队球员、签约自由球员,以便解决突发伤病这样的问题。其中,工资总额超过工资帽的球队,只能使用底薪条款、中产条款,或者10天短期条款,与自由球员进行签约。此外,按照规定,如果一位球员在3月1日之后才被球队裁退,恢复自由球员身份,那么即便他能够继续与其他球队签约,也不具备出战季后赛的资格。

举例:2009年,纽约尼克斯有权在交易截止日之后的任意一天选择买断史蒂芬-马布里,后者也有权在恢复自由球员身份之后加盟任意球队,可是如果尼克斯在3月1日之后才买断马布里,那么即便他如愿加盟凯尔特人,也不能随卫冕冠军征战上赛季的季后赛。

哪位高手告诉我,NBA的薪金的规则,

问题一、什么是NBA劳资协定?

“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也就是“劳资协定”。CBA是NBA官方和球员工会共同制定的一套繁复的联盟运作规则。它涵盖了球员薪金,转会选秀和伤病退休等很多方面的内容。

CBA不仅使NBA劳资双方谈判有章可循,而且还能使联盟免受美国“反垄断法”的限制。

为提高NBA球员生活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NBA之一次设立薪金上限是在1946-1947赛季。那时的球队上限是5万5千美元,大多数球员的工资只有四五千块钱。大明星乔-法尔克的年薪是8千美元,全联盟工资更高的是底特律猎鹰队的汤姆-金,$16,500一年,那还是因为他身兼球员,公关主管和运营经理三职。

现代NBA薪金上限开始于1984-1985赛季。之后的十年时间里,球队薪金上限从$3,600,000逐渐增加到94-95赛季的$15,964,000。之后NBA和NBC电视台签下了巨额合同,95-96赛季的薪金上限因此跃升至$23,000,000。在上届劳资协定的最后一年97-98赛季,薪金上限是$26,900,000。13年时间里,NBA的球员收入上升了747%。从02-03赛季开始,NBA与ABC/ESPN/ *** 电视台的6年46亿美元的合同开始生效。但是NBA在这笔合同的之一年的收入少于01-02赛季NBC电视台支付的金额,所以薪金上限在02-03赛季有史以来之一次下滑。

关于具体数额的规定,每个赛季结束后,NBA会根据最近几年的情况预测下个赛季的“篮球事业收入(BRI)”,在48.04%的预测BRI中减去分红金额,除以球队总数后,得到下一年球队薪金上限。除此以外,“劳资协定”还规定了薪金下限(薪金上限的75%)。如果一个球队的薪金总额低于薪金下限,那么赛季结束后这部分差额将会返还分配给球员。球队有权拖欠球员工资的30%,但是在计算球队每年薪金的时候,拖欠的数额计算在“应付”的一年,而不是“实付”的那一年。

球队薪金包括:

a- 所有现役球员和伤病名单上的球员的工资,包括可能的红利。

b- 付给被球队裁掉的球员的工资(减去联盟豁免的一定数额)。

c- 退休球员的工资。

d- 球队尚未宣布放弃的自由球员的前一年工资的一部分。

e- 邀请合同的工资。

f- 未签约的之一轮新秀的工资。

g- 球员总数少于11人时的罚薪。

h- 如果球队低于薪金上限,则所有未申明放弃的特例条款都记入球队薪金。

i- 如果球队在赛季中有转会交易,那么被转走的球员的工资不计算在球队薪金之内,交易中得到的球员的工资则计算在球队薪金之内。

问题二、现行的劳资协定(CBA)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它什么时候到期,到那时又会发生什么情况?

1999年传出98-99赛季停摆的代价之后,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于1999年1月现行的劳资协定开始生效。这一劳资协定至2004-2005赛季末到期。NBA联盟可以在2003年12月选择在2004-05赛季继续实现1999年生效的劳资协定。2005-2006年的NBA劳资协定目前正在由劳资双方进行协商,双方在协商过程当中意见分歧较大,截止目前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99年开始实施的最新CBA,一支球队支付给球员的工资总额不能超过一定数额---球队薪金上限。球队薪金上限在01-02/02-03/03-04三个赛季分别为4250万/4027万/4384万美元。设立上限的目的是使贫富球队的实力保持在一种比较均衡的状态,使小球会始终能够参与竞争。01-02赛季里,NBA球队工资和常规赛胜率的关系系数只有0.13,同年没有设立薪金上限的美国棒球大联盟的这项系数达到了0.43。可以说,这项制度的设立确保了NBA球队之间的激烈竞争,富有的球队往往处在一种“有钱没处花”的境地。值得注意的是,NBA采用的是“软封顶”制度。也就是说,球队可以利用联盟允许几种的“特例”支付超额的工资。实际上,绝大多数球队的工资总额都超过了球队薪金上限。

现在的协议是这样规定的(BRI:篮球相关收入):

赛季 规定的薪金约束 实际的薪金约束 保证金

98-99 3000万 3000万 无

99-00 3400万 3400万 无

00-01 48.04%的BRI 3550万 无

01-02 48.04%的BRI 4250万 超过BRI55%的部分

02-03 48.04%的BRI 4027万 超过BRI55%的部分

03-04 48.04%的BRI 4384万 超过BRI55%的部分

04-05 48.04%的BRI 4388万 超过BRI 57%的部分

其中 00-01赛季规定的薪金约束经过计算为3550万(本来48.04%的BRI不止3550万,但CBA规定如果整个NBA球员工资超过薪金约束55%,规定的薪金约束要相应的减去超过部分,这么一减,连3550万都不到了。同时,CBA规定了00-01赛季3550万这一实际的薪金约束最小值)关于保证金,后面还有提及。

另外球队的薪金总数不能少于薪金约束的75%,否则,差额将按比例分配给球员以达到75%的薪金下限。

实际上,有两个薪金规定,一个是作用于球队,一个作用于球员,是吗?

对!更大球员工资限制了球员的工资。而薪金约束保持了球队间竞争的平衡。

球员的工资限制又是怎么样的?

球员工资存在着上下限,这和球员的球龄有关。

这是球员的更低工资:

球龄 98-99 99-00 00-01 01-02 02-03 03-04 04-05

0 287,500 301,875 316,969 332,817 349,458 366,931 385,277

1 350,000 385,000 423,500 465,850 512,435 563,679 620,046

2 425,000 460,000 498,500 540,850 587,435 638,679 695,046

3 450,000 485,000 523,500 565,850 612,435 663,679 720,046

4 475,000 510,000 548,500 590,850 637,435 688,679 745,046

5 537,500 572,500 611,000 653,350 699,935 751,179 807,546

6 600,000 635,000 673,500 715,850 762,435 813,679 870,046

7 662,500 697,500 736,000 778,350 824,935 876,179 932,546

8 725,000 760,000 798,500 840,850 887,435 938,679 995,046

9 850,000 885,000 923,500 965,850 100万 100万 100万

10+ 100万 100万 100万 100万 103万 107万 170万

这是更高工资:

球龄 NBA规定的更高工资 98-99 99-00 00-01 01-02 02-03 03-04

0-6 球队薪金约束的25% $900万 $900万 $966万 $1063万 $1007万 $1096万

7-9 球队薪金约束的30% $1100万 $1100万 $1159万 $1275万 $1208万 $1315万

10+ 球队薪金约束的35% $1400万 $1400万 $1400万 $1488万 $1410万 $1534万

这里规定了两个更高工资,如果球员工资总和超过了BRI的55%,则选取之一列作为更高工资。如果没有超过55%选取后面列和之一列的大者作为更高工资。

其实有30%以下的工资是可以拖后给付的,但这部分延付的工资还是算在应发那年的薪金水平里面。

实际上,有部分球员的部分工资是NBA联盟而不是球队支付的。当球员参加NBA5年后和球队签订的是少于一年的短合同(或者是10天合同,剩余赛场合同)下的更低工资,球队只需给付相当于4年级球员的更低工资,而剩余部分由联盟补足。这是为了防止球队由于更低工资太高而不想签老球员。

之一轮选秀的工资有更严格的规定,见第38条。

能超出更高工资吗?

可以的。对于多年合同,只有之一年必须满足更高工资约束(但也有相应规定超出的幅度)。同时,自由球员新签的合同如果已经超过更高工资,新赛季工资可以达到上个赛季合同的105%。所以乔老大在98-99如果继续和公牛签,可以签3150万。自由球员的合同提高到105%和他签哪个球会没有关系,而球队签订这种合同也必须遵守薪金约束的规定。

球队的薪金约束是什么?它是唯一的吗?它是怎么设置的?它会每个赛季变化吗?

这肯定会出乎你的意料,NBA的薪金约束首次出现于46-47赛季。当时的额度为55000美元。大部分球员的工资在4000-5000之间,大明星Joe Fulks赚8000美元,而联盟更高工资为Tom King的16500,其实这份工资是他做底特律猎鹰队球员,经理和董事长工资总数。

现代底薪金约束起于84-85赛季。当时的价格是360万。它每年增加100-200万,直到94-95赛季,当年的数值是1596.4万美元。95-96赛季,联盟和NBC签订了直播的大合同,当年的薪金约束跳到2300万。并在97-98赛季升到2690万,13年间升了747%!!!ABC/ESPN 和联盟的合同是6个赛季46亿美元。但相比NBC01-02年已经有所下降。

将全联盟收入的48.04%除以29就得到了球队薪金约束。

奢侈税和工资帽

资帽(Salary cap):在NBA,工资帽是最著名工资限制条款。每年的“工资帽”是根据NBA前一年的总收入,然后取这个总收入的48%作为NBA球队工资总额。再拿这48%的总收入除以NBA球队总数29支球队,得出的平均数就是当年的“工资帽”,球队花在球员身上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这个数字。

不过,考虑到自由竞争的特性,这个“工资帽”并不是什么硬帽子,在一定状况下,球队的工资总额可以超过这个数目。NBA去年的“工资帽”是4384万美元,今年的工资帽是4387万美元。

第三方托管(Escrow):还记得1999年NBA球员工会和官方那场旷日持久的 *** 谈判吗?“罢赛风波”最后的妥协产物之一就是这个“第三方托管”。它正式实行日期是2001?2002赛季。具体做法是NBA官方将球员薪金的10%先扣下来,放入一个托管的账户中。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没有超过联盟29支球队总收入的55%,那么这个托管的钱将原数奉还。但是如果球员最后的收入超过了55%,那么这笔钱就被官方没收了。

第三方托管就像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迫使”球队的薪金总额不得超过55%,以维持球员交易市场的稳定。

奢侈税(Luxury tax):这就是上述的那个55%的核心所在。工资帽是软的,如果球队老板掏出的银子超过了联盟总收入的55%,那就必须交纳奢侈税。

下个赛季的“工资帽”是4387万美元,那么奢侈税就应该是5460万美元。如果你无视它的存在,就要遭受严厉的惩罚。惩罚一是托管的那笔钱不还给运动员了,惩罚二是你在55%之上即5460万美元以外每花一美元,还要交纳一美元的奢侈税。这两罚并行,必然会让那些“烧钱”的球队老板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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